第283章 溺水的少年(三) (第2/2页)
少年程通溺水时间是在六天之前,也就是12月3日,星期天。这时确实是东明省一带刚刚进入初冬的天气。主要情况确实也跟张桂芬说的差不多。当天他们夫妻二人先是在湖里捕鱼,后来带着鱼获到区里的鱼市上去卖。他们的独子,十二岁的程通一个人在家,他们走的时候,程通是在看电视。到了下午四点多的时候,他们的鱼卖得差不多了,正准备回家,突然就接到了邻居的电话,说是孩子程通在湖里游泳淹死了。
二人当即就疯了一般,什么也不顾地往家里赶。到了湖边出事地点后,现场有很多人聚集,警察比他们到的还快,已经开始验尸。现场检验的结果是,尸体死亡时间大约是在五六个小时之前,亦就是早上十点至十一点左右,在水里泡了好几个小时,已经有些浮肿。尸体上只有一件泳裤,没有其它任何的外伤,也没有其它可疑。经过挤压尸体胸腔的积水后,法医明确判定,程通是溺水而亡。
记录很明确,卷宗内的照片也拍得很清楚,没有任何可疑。
看完了这个卷宗,金言二人继续看另一个,那个沉船导致三人死亡的事件。
那起事件发生于11月9日。当天三里洼的渔民程大林带着自己的孩子程涛还有邻居家的两个孩子程通、何开正二人,共同乘船在白藤湖里打渔。可是直到晚上,家里人还没有发现三人回来。但是因为还没有到24小时失踪期限,报警并未受理。村民们自发地到处寻找未果。直到深夜才发现了在湖里沉没的渔船和被淹死的程大国和程涛、何开正三人的尸体。后来又在岸边发现了昏死过去的程通。那时程通还有呼吸,经过急救总算把人救了回来。
警法部门和法医到场后,对现场进行了勘查,结果认为死者尸体没有内外伤和可疑迹象,死因判定是船在湖中因为漏水沉没,程大国等人在湖水中溺亡,同样没有任何可疑之处。
经过白恒的允许,他们将两起案件卷宗和现场相片进行了复印,带离了警法局。这样做多少有些违规,不过他们本就是“天庭”组织的人,警法部门向来对于他们来说是敬畏有加。这样做也没有任何意见。
二人告别林云丽,带着资料回到了车上,车上王海已经睡着了,呼呼有声。金言将他拍醒。
“完事了?”王海揉着眼睛问。
“这边的事完了。二胖开车,我们现在去三里洼看现场。”金言说。
“现在?”王海叫苦不迭,“我的队长啊,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快十点半了!还睡不睡觉啊!而且,现场,现场当地警法分局的人不是看了嘛!都有记录,还有相片!”
“二胖。”金言说道,“记录上的是一码事,我们现场眼见的是另一码事。我们异能者所能见到的,未必是他们这些普通者所能见到的。”
“可那是六天之前的事啊,现场早就被破坏得差不多了......”王海心里一百个不愿意。
可是马上,他的后脑勺上就被白芷重重地拍了一下,回头只见白芷一脸怒容:“胖子,说要跟着来的是你,现在不去的也是你,你到底想怎么样!”
王海一下了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