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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配女儿骨

第一百七十七章 配女儿骨 (第1/2页)

江大郎几人冲到道上,将把抬着女人的队伍给拦了下来。
  
  他们一个个腰间挂着朴刀,凶神恶煞,让那些抬猪笼的人惊疑不已,一个个站在原地不敢贸然行动。
  
  双方僵持了几秒钟,一个四十岁上下的汉子走出来说道:“你们是什么人?”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
  
  赵骏越众而出,皱起眉头道:“光天化日,你们要把人浸猪笼?”
  
  汉子冷笑道:“此人不守妇道,自有宗法处置。你一个外乡人别多管闲事,小心牢狱之灾。”
  
  “呜呜呜呜呜!”
  
  听到这汉子的话,猪笼里的女子不断发出呜咽声音,拼命摇头,眼泪止不住地流。
  
  赵骏见此情形也懒得废话,挥手道:“救人。”
  
  “蹭蹭蹭!”
  
  十多名精锐禁卫军拔出腰刀,将他们团团包围起来。
  
  江大郎把刀指向那汉子道:“蹲下!”
  
  对方人数也不少,有那么七八个,两个人抬猪笼,其余人跟着,皆是精壮汉子。
  
  但面对禁卫军,连屁都不敢放一个,在那闪烁着寒光的刀刃逼迫下,一个个纷纷蹲在地上,猪笼也被放了下来。
  
  赵骏走过去,此刻黄三郎将猪笼打开,拔掉女人嘴里塞的破布,女人能发出声音,第一时间嚎啕道:“谢官人救命,谢官人救命!”
  
  “怎么回事?”
  
  赵骏问道。
  
  “是不得好死的周家把我卖给了王家配女儿骨!”
  
  那个叫阿霞的女子哭喊着。
  
  赵骏先是一愣。
  
  随后一股强烈的怒意直冲天灵盖!
  
  这配女儿骨在后世有另外一个说法——配冥婚!
  
  自商周时期,就有这种为亡子配冥婚的习俗,曹操就曾经给曹冲聘甄氏亡女,操办了一场阴冥婚事。
  
  不过在汉晋隋唐时期,这种习俗还不算特别兴盛,到了宋代开始,渐渐成为主流,宋代文集《昨梦录》中,就多有对阴婚方面的记载。
  
  只要家中有钱,又逢子嗣早夭亡者,往往都会寻找合适的早亡女子,迁徙坟墓尸骨,举行冥婚仪式,将人合葬在一起。
  
  为此宋朝甚至衍生出了大量盗掘坟墓挖尸骨者,使得真宗时期,还出台过法律,对盗掘尸骨者从严重处。
  
  但这一切都阻止不了违法乱纪的盗墓者,只要民间还有冥婚的需求,就有很多甘于冒着法律风险的人源源不断地跑入坟地,开馆掘尸。
  
  可尸体有限,或者年龄、生辰八字不合怎么办呢?
  
  那自然有别的办法。
  
  显然用活人来配,也是其中一个办法之一。
  
  赵骏便询问这个女子具体情况。
  
  原来这女子叫方彩霞,十九岁,淮南西路寿州人,因寿州大前年旱灾,她在前年被迫与家人一起北上去应天府讨生活。
  
  路过酂县时,恰逢这里有户富农周家长子到了婚嫁年龄,那人见到当时十六岁的彩霞,觉得她长得不错,于是就告知了父母,让父母派媒人去说。
  
  方家本来是逃难过来,路过酂县因天色太晚被迫暂留一天,然后顺着运河北上,走陆路前往应天府。
  
  此时忽然有人过来跟他们说,愿意出彩礼聘彩霞为正妻。
  
  这种情况下,是个人都会答应。
  
  毕竟对于方家来说,日子已经过得很艰难,多一口人就是多一个拖油瓶,把女儿嫁出去换了彩礼,也能有去应天府的盘缠。
  
  于是方彩霞的父亲想也没想就答应。
  
  双方一开始都挺好,生辰八字也算过,丰天之作、秉地之合,良缘随缔、鸿案相庄。
  
  正常发展,也不失为一件美事。
  
  可没想到半个月后,成亲的当晚,这周家长子宴席上喝得酩酊大醉,宴席结束,本来也该入洞房的时候,他硬要去送几个自小玩到大的朋友。
  
  那几个朋友也喝得烂醉,几个人相约送到村口,周家长子就要回去入洞房,结果一时兴起,送得稍微远了点,等回去的时候,一个人路过河边,失足掉进去给淹死了。
  
  这下婚事变成丧事,周家顿时闹翻了天,指责方彩霞是望门寡,克夫命。
  
  方家怕周家把给出的彩礼要回去,丢下方彩霞,连夜逃走了。一下子把这婚事弄得一团糟,也让方彩霞的命运跌落到了谷底。
  
  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事不能怪方彩霞。
  
  问题是周家需要一个发泄口,于是方彩霞就成为被宣泄的对象,沦为了周家奴婢,各种打骂、羞辱、体罚等等轮番上阵。
  
  这两年来周家人对方彩霞近乎是虐待,村里人看在眼里,也只能同情,拿不出什么办法来。
  
  而方彩霞与亲人失去联系,无依无靠,在周家虽然被虐待,可至少有口饭吃,所以也只能忍气吞声,不敢反抗。
  
  也是恰好周家还有个未成年的二儿子,本来周家也只能算是富户,不是什么大地主,彩礼给出去了,还大办宴席,花了不少钱,最后却人财两失。
  
  没办法之下,也只能先把方彩霞当童养媳养,等以后次子长大了,给他当小妾算了。
  
  结果今年酂县大地主王家幼子夭折了,才十七岁,王家悲痛欲绝,希望能找人给幼子配个阴婚,免得幼子黄泉路上孤单。
  
  找了两三个月,却并未有合适人选。
  
  眼看家里孩子停灵那么久,尸体都快烂了,那之前给方彩霞和周家长子看八字的风水先生出了个馊主意,他认为方彩霞八字与王家幼子相合,年龄也差不多,不如..
  
  于是王家花了大价钱找到周家人,周家人想着这方彩霞克死了长子,又让他们家道中落,给次子当小妾可能也会害了次子,还不如换笔大钱。
  
  这笔钱可比当初给出去的彩礼多数倍,一来一去还赚了不少。
  
  只是宋朝废除奴隶制,不允许奴隶买卖,即便上门成为奴仆,也是签了契约合同,主人打死奴仆属于杀人罪,要杖罚加发配。
  
  陈执中当宰相的时候,杀死了婢女,结果被贬职外放。他是占刑不上大夫,以及被宋仁宗赵祯包庇的便宜。普通地主随意杀死佃户和奴仆,基本上都要打一百棍子,然后发配边疆。
  
  何况方彩霞并不是奴仆,而是周家明媒正娶的正妻,直接杀死的话万一将来方家人找上门来,周家可能会摊上牢狱官司。
  
  所以他们干脆诬陷方彩霞与人通奸,要按族法处置。
  
  这样只需要王大地主那边打点好官府,又让村里人把口径统一改成方彩霞是通奸被浸猪笼而死,那么这件事情自然也就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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